当前位置:首页>廉政>基层信息

榆林榆阳:“一封信”让回访教育变成“一堂课”

“你或许因为某项工作失职失责受处分,但是问题不能否定一切,你取得的成绩组织没有忘记,你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大家庭中的一员,你一定要放下包袱,重拾信心……”一封粉红色的信递到手中,信中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话,让榆阳区上盐湾镇一名受处分干部感慨万分。

近年来,榆林市榆阳区纪委监委用“一封信”的回访教育方式,体现组织关怀,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,鼓励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促其从“有错”向“有为”转变。同时,该区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过程中,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,注重方式方法,扎实做好监督执纪“后半篇文章”。除了用“一封信”的方式以外,该区纪委监委还采取“谁处分谁回访”的原则,制定日常回访和定期回访的机制,采取“上门走访、电话随访、单位跟访”的方法,对不同心态的回访对象,杜绝“一个单子吃药”,根据实际情况制定“一人一方案”,从谈思想变化、谈生活状态、谈工作困难、谈意见建议等方式,鼓励和帮助回访对象重拾工作信心。

同时,该区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中注重流程,要求做到“四查四看”,查问卷调查表,看是否与本人面对面谈话;查回访登记本,看回访台账;查回访评价表,看是否作出客观评价;查回访结果,看是否落到实处。通过广泛宣传,营造良好的回访环境,依靠社会群体力量,开展好回访帮教工作,有针对性地通过组织受处分人员座谈发言,逐步形成单位、社会、家庭三位一体的回访教育网络,进一步提升回访教育工作的整体效能。

此外,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受处分人员的不同心态和实际情况,积极创造条件,努力帮助他们解决思想、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,最大限度化消极为积极因素,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。同时,把回访教育与保证案件质量紧密结合起来,认真查找所查处的案件在错误事实和性质认定、责任区分、量纪幅度、办案程序等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。

“问责是手段、挽救才是目的,对于犯了错的党员干部,不能一‘查’了事、一‘处’了之,既要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,又要扶一把,帮助他们找回初心,重塑信念、重拾信心、重燃干事创业的激情,实现‘有错’干部到‘有为’干部的转化。”榆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2023年以来,该区纪委监委已累计向受处分党员干部发放信件190余封,共计回访教育212人,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。(榆阳区纪委监委)